1977年6月至9月,在全国科学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决定恢复高考。同年高校招生座谈会,讨论参加高考的学生资格,确定高考招生办法。具体为劳动知识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都可报名,在政治审查破除了“成分论”,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恢复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据统计,当年的报考人数570万,录取人数27万人,录取率4.7%。
1984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恢复为7月7至9日。当年高考共有164万人报考,共录取48万人。
1990年,普通高校开始收取学费,一般年收取150元至420元,而且学费逐年增长。
1994年,全国37所重点院校进行招生收费并轨制试点,消除了国家计划招生和调节招生的录取分数差距。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主要内容按总的招生计划划定一条分数线进行录取,在同一省实行同一录取标准,高校录取人数首破100万。
1999年,全国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按统计,当年共招生160万人, 比1998年增加了52万人,增幅高达48%,这次高校扩招一直持续到现在,是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持续时间最长、扩招规模最大的一次高校大扩招。
2001年,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允许25周岁以上公民参加高考,彻底放开高校招生的年龄限制。
2002年,第一次全面实现了网上录取,全国网上录取新生率达到了85%。
2003年,高考时间提前1个月,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的7日、6月8日,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
2006年,教育部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
2013年,多地实行考后出分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