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是民办学校身上的一张标签,这成为民资投资教育产业一道难以逾越的墙。8月28日,温州市出台《关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的办法》,创新“民校改企”路径,扫除民办学校不能营利的禁忌。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表示,这一改制方法全国首创,不仅完善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同时激活社会资本进入教育产业。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民办学校是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但是实际情况是有许多民办学校举办者有不同诉求,比如有的是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回报的学校,有的希望成为经营性的学校。因此,民办学校身份尴尬阻碍了民资投资教育。
为此,探索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成为国家民办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也是我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分类管理还是民办教育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突破口。”温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分别就财政支持、税费优惠、土地政策和投资回报等改革要素制定配套政策,形成科学合理的有区分度的政策体系,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实现分类推动,引导民资投资民办教育更有效。
温州市对民办学校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探索,非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登记管理,登记机关为民政部门;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法人进行登记管理,登记机关为工商部门。目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登记管理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约200所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但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登记管理尚未取得突破。
“这主要是因为现有的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法人,改为企业法人时,在资产处置、改登记程序、税收和土地等方面,没有现成的政策法规可以依照。”温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其中还涉及对原来政策以及法律的突破,难度很大,“从非营利学校改制为营利性的学校目前全国还没有规范、完整的政策,因此教育部期待温州这一创举为全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提供经验。”
“‘民校改企’路径设置激活民资办民校的举措,有利于优质民办学校做强做优,有利于调动民间资金投资教育的积极性。”温州心桥幼教集团董事长徐炳兴表示将把旗下最好的一所幼儿园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因为好的学校已被社会认可,家长接受高学费,学校的盈利也将改善教师福利,民校教师待遇有望超越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