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外 杨晓芳
音乐欣赏是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及其他辅助手段来体验和领悟音乐,从而得到精神愉悦的一种审美活动。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我们力求通过对不同音乐作品的欣赏,培养学生终生渴望欣赏美好音乐的情感,使他们的心灵终生与音乐息息相通。而想让学生走进音乐的殿堂,感悟音乐艺术的真谛,聆听便是打开音乐殿堂之门的一把钥匙。
学会聆听,培养音乐的耳朵。在欣赏教学中,必须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的节奏、旋律、和声等各个基本要素具有敏锐的感知能力,通过不断地实践和体验,逐步感受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使转瞬即逝的音乐给他们留下鲜明而又深刻的印象。
聆听需要插上想象的翅膀。丰富的想象力是欣赏音乐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音乐是抽象的艺术,这一点是它与绘画、雕塑等艺术门类最大的区别,但并不是说音乐是不可感知的,它可以通过各种音乐要素使模糊的东西具体化和造型化。同一首作品,不同的人的感受必定是不同的,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里对同一首作品的感受也可能是不同的。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应不失时机地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鼓励学生自由想象,发挥他们的创造性思维,通过“音乐的耳朵”感受不同情境的音乐作品。
反复聆听,充分发挥通感作用。通感是人类不同器官之间的相互联通。人类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种感官表面上互不干扰,实际上却相互感通。例如,在欣赏印象派作曲家德彪西的钢琴作品《月光》时,可让学生在第一次聆听时,利用手中的纸笔,画出自己对音乐的感受,通过色彩与线条,把听到的音乐表现出来,再请学生根据自己所画的内容为乐曲起名。第二次聆听时,可请学生朗诵法国印象派诗人魏尔伦的诗《月光》,进一步感受乐曲意境,最后出示莫奈的名画《日出•印象》,让学生边看画面边聆听音乐,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