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这正是国家要努力改变过去对教育事业“包得过多”、政府对办学实体“统得过死”的目标所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开展了一系列教育体制改革:针对“包得过多”,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与集资办学;针对“统得过死”,逐步下放管理权力,并逐步开放社会力量办学的渠道,民办教育刚好处在这两方面改革的交汇点。
今后,民办教育要获得更大发展,就需要政策保障和规范发展双管齐下,不断修正民办教育发展的动力机制。
500多亿元民间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三年来,国家和地方对民办教育更加重视,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舆论环境明显改善,三年来500多亿元民间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民办教育办学质量稳步提高。
(摘自:中国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