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协会秘书长 杨银付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的价值取向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变迁,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标志性的就是1985年《教育体制改革决定》中的相关论述和决定,高度重视九年义务教育。与此同时,针对当时国家的情况,提出来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政策体系,走出了一条发展中国家快速普及义务教育的新路。
其二、重点化战略与均衡化战略。改革开放以后,重点学校得到全面恢复,提升到了战略高度。办教育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重点大学。这是百废待兴的背景下,国家急需培养人员的一个战略选择。
其三、免除学杂费,或者说免除杂费。1985年《义务教育法》里面明确提到一条,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只收杂费。到了2006年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不能收杂费了,现在我们的两免一补已经全面实施了,不仅如此,我们还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的制度等等一系列的资助政策。
其四、特色化发展,我们强调均衡发展,从基本均衡走到优质均衡,从县域均衡到市域均衡,从均衡化到一体化,从均衡发展到特色发展,从强调一体化、均衡化作为政策选择,学校之间要追求卓越,特色发展、个性化,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